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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入基础研究 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

发布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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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科技厅获悉,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科技厅、财政厅制定《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对企业从事基础研究的,按不超过研发支出40%、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这是我省首次出台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后补助方面的支持政策。

《办法》明确,企业基础研究是指为获得应用原理性新知识、新发现、新发明进行的独创性研究活动(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其范围主要包括围绕量子科学、脑科学、合成生物学、空间科学、深海科学等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的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瞄准国际科技前沿重要方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改善民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开展的前瞻性、引领性重大自然科学问题研究;以进口替代、自主可控为目标,为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展的基础性研究活动;以创新思维为根本,着力突破传统科研理念和范式,能够带来产业升级换代或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颠覆性技术研究活动。

申报企业须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两年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研发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四川省重点产业领域;科研项目管理规范,设有科研财务助理,财务核算健全,按规定范围列支、归集研发费用,在核算周期内向统计部门报送了研发活动数据。

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基础研究投入进行核实和认定。根据专家认定结果和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统计测算数据,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技厅商财政厅拟定直补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补助额度以企业上年度基础研究实际支出为基数,给予4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办法》还明确,企业申报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不与申报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冲突。已经享受同一年度市(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财政补助政策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当年省级补助。 (记者 徐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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