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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18:政策红利将为中小微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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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8年1月2日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2017年,我国减税降费“红包”一波接着一波,全年减轻社会负担超万亿元。

有专家表示,根据相关政策及近日有关部委年度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来看,2018年,多项政策红利将为中小微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简称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详情可参考本网新《中小企业促进法》专题。)

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今后一段时期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重要的法律保障。

一份部署,九分落实。如何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尤为重要。

工信部部长苗圩12月25日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马向晖表示,“201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为重要抓手,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继续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早在12月8日,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峰在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认真抓好促进法宣贯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新促进法的宣传工作,抓好系统内的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二是抓好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落实法律实施的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本地区中小企业立法和修订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推动法律贯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四是依法推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法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副处长母光栋建议,各级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新《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对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跟踪监督。同时还需在广大中小企业和有关部门中加大对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为落实法律的各项规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有专家表示,随着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深入贯彻落实,法律修订的“红利”不断释放,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不断培育新增量、新动能,实现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减税降费进行时

2017年以来,增值税简并税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陆续落地,减税效应不断加码。那么,在新的一年里,减税降费政策能给企业卸下多少负担呢?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7年6月发布的《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2018年利润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都将收到这个减税“红包”。

此外,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2018年还有一项减税“红包”记得查收。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此前联合印发《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有业内人士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享受减税“红包”,应主动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完成自我评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认定,拿到入库登记编号。如不填报参加认定,等于主动放弃“红包”。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还发出通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认为,在全球新一轮减税潮来临之际,我国需要继续进行一定幅度的减税,但是当前我国不仅要减税,更需要降低或逐渐消除不合理的行政收费。相对于税收,许多无章可循的不合理收费仍是企业的重要负担。

12月18日至20日在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8年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工夫。而“降”主要是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深化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等行业改革,降低用能、物流成本。

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何立峰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降成本,要不折不扣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加大力度治理“红顶中介”和行业协会乱收费问题,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加快政务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补短板,要遵循发展客观规律,从各地实际条件出发,精准有效改善供给质量。

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已连续多年将“提速降费”作为工作内容进行部署。

苗圩指出,明年要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加快百兆宽带普及,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实现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面覆盖、4G网络覆盖和速率进一步提升、移动流量平均资费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成本进一步下降。

苗圩还指出,明年要推动降费减税。深化涉企保证金清单管理,拓展全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查询内容和功能,完善调查和举报平台。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必须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努力提升开放水平,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苗圩强调。

有专家指出,2018年,有更多的减税降费政策“红包”值得期待。政策“红包”将助力中小微企业轻装上阵,迎来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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