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期发生的“毒鸡蛋”事件,实际是“氟虫腈”污染的鸡蛋。“氟虫腈”本身是一种农药,不是兽药。它属于中等毒性,主要用于地下害虫和卫生杀虫灭蚊。我国对农药的管理,依照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管理非常严格,未经登记的产品不得投放使用,从事农药生产和经营也有严格的许可制度,严禁“氟虫腈”用于家禽养殖业。
《关于切实加强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强饲料生产经营管理,严防氟虫腈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对饲料原料和产品造成污染;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严禁将氟虫腈作为兽药经营和使用;加强蛋禽养殖场环境管理,严禁使用含氟虫腈成份的各种卫生杀虫剂。
农业部要求,各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重点针对氟虫腈违法违规使用问题,立即组织开展蛋禽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大检查,全面系统摸底排查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积极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和养殖场户立即整改,确保禽蛋产品质量安全。
《关于切实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推进科学选药用药;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安全用药措施;加强监测评价,保障生产用药安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农药市场秩序。
有分析指出,为防范于未然,我国将加强农药兽药管控,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然而,合法合规使用的农兽药仍可能产生残留,但有残留并不意味着不安全,关键要看残留的量值是否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表示,我国的农兽药残留限量值经过科学实验和风险评估,并设定了100倍的安全阈值,标准限量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1%,非常严格。
目前,我国共制定了6000多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
广德福称,“下一步,我们初步打算每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争取早日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